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0〕246號)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執行。
一、請通知本地區所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前五批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于每年4月底前通過公開渠道展示綠色制造先進技術和典型做法,鼓勵企業按年度發布綠色低碳發展報告。
二、請通知本地區所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前五批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上對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對半年度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更新),展示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三、各市應積極開展綠色制造示范宣傳推廣工作,加強綠色制造名單與本地區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推動地區制造業綠色轉型發展。
四、請對本地區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持續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其保持綠色制造水平的先進性,如發現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情況,應及時反饋我廳。
五、請共同加強對各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機構的監督,確保其客觀、公正、規范地開展綠色制造評價和服務工作,如在工作中發現存在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請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我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11月4日
(聯系人:張誠,聯系電話: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