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深圳市5G創新應用發展扶持計劃第一批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豐富5G應用場景,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應的5G新產品、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我委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5G創新應用發展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5G應用相關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其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項目的,不得使用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自籌資金來源。
二、重點支持領域
1、特色應用場景。重點支持5G技術與工業互聯網、8K超高清、互動娛樂、交通運輸、旅游消費等典型垂直行業融合應用;支持利用5G技術提升醫療系統、教育系統、水務系統、燃氣系統、公共交通系統等城市基礎公共服務能力;支持利用5G技術對現有產業園區進行智慧化改造,打造5G特色應用示范園區。
2、5G應用核心產品產業化。重點支持面向5G應用的工業CPE、無人機、機器人、攝像機、執法儀、媒體背包、報警器、激光投影、VR設備、安防攝像頭、終端模組等5G行業類和消費類產品產業化。
3、5G應用測試公共服務平臺。重點支持搭建提供技術驗證、質量檢測、安全評估、標準制訂等5G應用行業共性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
4、5G模組及芯片規?;瘧?。重點支持行業終端企業(個人移動通信終端除外)規?;少徎鶐酒?、通信模組等5G芯片及模組。
5、5G應用標準研制。重點支持圍繞5G應用需求及場景定義、平臺架構及開放接口、業務流程、應用形態及功能、業務及應用互聯互通、安全等開展標準制訂。
【特色應用場景示范扶持計劃】
(一)5G與垂直行業的融合應用扶持計劃
1、5G+工業互聯網應用場景建設。搭建基于5G網絡的工業協同制造場景,形成擁有設備狀態監測、遠程運維和控制、機器視覺質檢、自動化人機協同產線、感知式物料供應管理和智能化物流等“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場景,促進生產要素間的高效協同,實現從采購、設計、生產到銷售等環節的互聯互通與分布式管理,助力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指標要求:(1)實現場景內5G網絡全覆蓋,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1個,5G終端不少于100個,構建工業互聯網+企業私有云+邊緣云+功能云融合整體網絡架構;(2)部署5G邊緣云上的工業控制系統,開展自動化、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生產運輸流程,各類5G終端及業務常態化運行2個月以上;(3)部署滿足業務隔離、保障需求、業務可靠性和安全要求的5G端到端組網方案,確保生產活動不受運營商公共網絡故障的影響;(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2、5G+8K直播應用場景建設。建設5G+8K超高清制播系統設施,完善5G超高清業務傳輸網絡基礎設施體系,開展便攜式5G+8K制播編碼總體方案設計,形成新聞活動、賽事直播、大型演出等5G+8K超高清應用場景,促進5G+8K規模商用。
指標要求:(1)建設5G+8K超高清制播平臺,形成年產200小時的8K超高清節目制作能力,豐富8K超高清視頻內容;(2)支持5G場景下8K超大碼流的信源匯聚、信號調度、編碼制作、內容播控和播出分發能力;(3)支持8K超高清視頻H.265/HEVC、AVS3.0等編碼格式,支持HDR技術,支持沉浸式音頻;(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3、5G+互動娛樂應用場景建設。創建5G與互動娛樂的整體解決方案,實現文化娛樂場館VR視角觀影體驗、3D地圖導航、現場多屏服務等應用場景,提供自由視角觀看、短視頻回放,沉浸式交互游戲體驗等服務,促進云游戲、智能院線等對渲染、畫質和時延要求較高的應用普及。
指標要求:(1)實現場景內5G網絡全覆蓋,為大眾提供極速下行網絡,為視頻提供上行低時延帶寬;(2)建設至少一套多邊緣接入計算和邊緣視頻采集、編碼、傳播系統;(3)為大眾提供常態化服務,累計服務場次不少于50場或累計服務用戶數量不少于10萬;(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4、5G+旅游消費應用場景建設。在景區、動物園、商圈綜合體等建設5G網絡環境,搭建AR旅游消費導航系統,旅游景點高精度3D地圖系統,基于邊緣云的AR、動畫、虛擬內容等元素的渲染平臺,開發相應的用戶端APP,形成規?;M。
指標要求:(1)實現場景內5G網絡全覆蓋,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1個;(2)具備虛擬內容的景點不少于10個;(3)構建相應的運營平臺,APP年累計覆蓋服務用戶數量5萬以上;(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5、5G+交通運輸應用場景建設。利用5G技術對港口、物流中心、貨運中心進行升級改造,建設吊車遠程控制系統、綜合智能理貨系統和AGV/IGV系統等智慧物流系統,完善集裝箱/運貨卡車工作模式,提升貨物管理水平、自動化水平與生產安全。
指標要求:(1)實現場景內5G網絡全覆蓋;(2)實現自動識別,自動化入庫記錄,自動化堆場管理,全流程智能管理,完成智能理貨改造的終端不少于5臺(橋吊、機械手等);(3)AGV/IGV車輛不少于15輛車;(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6、5G+其它垂直行業融合應用。針對垂直行業痛點,找準與5G結合的突破口,建立運營商、設備商、垂直客戶深度合作,融合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邊緣計算等信息技術,建設典型試驗場景,開展5G試點應用,構建5G應用合作生態,深入探索形成5G與垂直行業融合的新技術、新模式、新服務、新標準,有力支撐行業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轉型。
指標要求:(1)建設5G基站、5G邊緣云(MEC/UPF)平臺,實現5G專網全覆蓋;(2)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3)項目具有典型應用示范效應,對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4)形成場景應用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領域標準制修訂。
(二)5G與公共服務的提升應用扶持計劃
1、5G+醫療系統應用場景建設。建設5G智慧醫療示范網及醫療邊緣計算平臺,利用5G技術優化“遠程+”的服務模式,開展疫情預警、院前急診、遠程監護、遠程會診、移動查房等服務的應用推廣,打破醫患時空界限,平衡醫療資源分配,降低交叉感染風險,為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提供重要支撐。
指標要求:(1)建設包括醫院內部網絡、遠程醫療專網、應急救治網絡的5G智慧示范網,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1個;(2)建設智慧醫療平臺系統,支撐遠程診斷場景不少于3種;(3)開展移動查房、移動護理、多學科協同會診、遠程病理診斷等不少于3項示范應用;(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5)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2、5G+教育系統應用場景建設。孵化和驗證基于5G網絡的智慧教育應用,建設5G智慧教育示范學校,加快5G在平安校園、智慧課堂、VR教學、遠程教學、在線教育等應用的推廣,通過5G+云+AI協同系統,加強學校精細化教學管理,助力教育行業信息化提升。
指標要求:(1)建設包括學校專網、遠程教育網、教育邊緣云的5G智慧教育示范網,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1套,5G教室信息化改造不少于5間;(2)具備遠程教學能力,遠程教學不少于100課時。(3)開展校園監控、AI主動安防、智慧教室、VR教學、遠程教學等不少于3項示范應用;(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5)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3、5G+電力系統應用場景建設。構建電力虛擬專網,推進5G、AI、云與電網業務深度融合,加快5G技術在輸電線路智能監控與巡檢、變電站無人作業、配電網智能保護、高級計量、負荷精準控制等新模式的規模應用和標準化,有效提高作業效率,保障作業人員安全,提升供電可靠性。
指標要求:(1)建設廣域電力虛擬專網,部署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2個;(2)部署5G終端業務點不少于2000個,滿足業務安全隔離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要求;(3)大幅度提升輸電線智能巡檢和變電站巡檢作業效率;(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5)支持5G與智能電網融合相關標準的制修訂。
4、5G+燃氣系統應用場景建設。建設基于5G技術的安全高效燃氣管理平臺,構建實時聯動的城市運營指揮中心,加速燃氣場站智能安防、智能合規監測、機器人自主巡檢等應用場景建設;對燃氣管道進行智能監控和可視化巡檢,實現現場視頻實時回傳,提升應急指揮效率。
指標要求:(1)建設包括燃氣局域/廣域專網,5G邊緣云(MEC/UPF)不少于1套,5G智慧燃氣場站不少于5座,5G燃氣管道不少于100KM;(2)建設5G+云+AI云網邊端一體化平臺,以及智慧燃氣場站、管道監控、應急指揮三類應用;(3)完成5G終端在場站巡檢、管道巡檢、管道IOT檢測等領域的生態集成;(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5、5G+公共交通系統應用場景建設。搭建基于5G網絡的公共交通系統,實現智能調度、實時監控、人車互動、智慧駕駛和司機行為監控等應用,提升公共交通的運營水平、服務品質和乘車體驗。
指標要求:(1)5G網絡接入終端數量不低于10個;(2)搭建智能公共交通綜合管理和運營中心,與車輛聯動,實現智慧統一運營監控管理;(3)部署公共交通車輛不少于50輛或兩條公共交通線路;(4)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5)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行業標準的制修訂。
6、5G+其它公共服務系統應用場景建設。找準5G技術對提升城市服務水平著力點,發揮國資國企的引領作用,搭建5G信息網絡,建設典型試驗場景,開展5G試點應用,構建5G應用合作生態,深入探索形成5G與公共服務融合的新技術、新模式、新服務、新標準,推動城市公共服務提質增效。
指標要求:(1)建設5G基站,實現5G專網全覆蓋;(2)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3)項目具有典型應用示范效應,著重提升公共服務能力;(4)形成場景應用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相關領域標準制修訂。
(三)特色應用示范產業園扶持計劃
支持利用5G賦能園區安全、管理、經營和服務環節,面向基礎設施、園區交通、園區服務、產業服務等多維度多場景,利用智能運營管理平臺實現數據融合,釋放數據運營價值,構建“園區智能中樞”,建設人、機、物、空間的有機深度融合體,形成5G智慧園區整體解決方案和應用示范效應,集聚5G應用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全面助力5G智慧園區運營與產業升級。
(四)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1.扶持方式:事后資助。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以下標準給予資助。
2. 5G與垂直行業的融合應用示范項目: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助,最高3000萬元。
3.5G與公共服務的提升應用示范項目: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助,最高1000萬元。
4.特色應用示范產業園項目: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助,最高5000萬元。
(五)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5G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其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項目的,不得使用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自籌資金來源。
2.企業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
3.項目建設期不早于2021年1月1日,且一般不超過2年,截至項目申報結束之日,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
4.項目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
5.申報項目要提供思路清晰的項目建設方案,提出明確可量化的項目建設指標,包括新(改)建場地面積、產能指標、知識產權數量、研發人員數量、關鍵技術指標等。
6.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落實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并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批準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
【5G應用核心產品產業化扶持計劃】
(一)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事后資助。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5G產業相關的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
2.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或相關認證和生產許可,知識產權歸屬明晰。
3.項目單位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經營管理狀況良好,具有開展相關項目產業化的生產、經營資格和實施條件。
4.申報項目要提供思路清晰的項目建設方案,提出明確可量化的項目建設指標,包括新(改)建場地面積、產能指標、知識產權數量、研發人員數量、關鍵技術指標等。
5.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6.項目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審批、備案或核準,且時限未超過兩年,根據需要取得項目用地、環評、規劃等批準文件。應有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土建工程、新購置設備等)。
7.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500萬元,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并且不得使用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自籌資金來源。
8.項目投資計算期一般為項目建設周期,計算期最長可以追溯至2021年1月1日,一般不超過3年,截至項目申報結束之日,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
【5G應用測試公共服務平臺組建扶持計劃】
(一)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分階段資助。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5G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其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項目的,不得使用財政資金作為項目自籌資金來源。
2.企業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3.申報項目要提供思路清晰的項目建設方案,提出明確可量化的項目建設指標,包括新(改)建場地面積、產能指標、知識產權數量、研發人員數量、關鍵技術指標等。
4.項目建設期不早于2021年1月1日,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截至項目申報結束之日,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
5.項目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
6.申報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研發經費不低于500萬元或相關領域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7.申報項目發展思路清晰,任務、目標合理,具有開展基礎性、準公益性、開放性和專業性服務的管理機制,專業方向和服務定位明確,服務內容對產業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具有促進作用,并把以下內容作為其主要任務:
(1)對外提供技術驗證、質量檢測、安全評估等開放性技術與信息支持服務,實現信息、數據、儀器設備等創新資源共享;
(2)建立、完善社會公共資源共享開放機制;
(3)平臺建成運行后,可以通過開放性服務收入維持日常運行。
8.申報項目須具有相應的基礎條件,已有技術服務團隊總人數不少于15人,其中專職研發或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10人,相關研發、檢測及技術服務設備原值不少于300萬元,相關技術服務場地面積不少于300平米,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自有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能為產業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等提供支撐和保障。
9.申報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
10.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落實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并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批準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
11.為提高我市創新載體開放共享能力,待項目批復后,對于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的單臺套原值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科學儀器、專用軟件和實驗裝置、設施,需在完成安裝調試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創新載體公共服務平臺(www.scpsp.com)進行登記,未來統一在平臺內實現在線預約、支付、售后等對外開放共享服務,提高科技資源使用效率,并將共享服務情況作為后期評估的重要考核指標。
12.公共服務平臺應在市發展改革委創新載體管理平臺登記,統一管理。
【5G模組及芯片規?;瘧梅龀钟媱潯?/strong>
(一)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事后資助。對規模采購5G模組和芯片進行研發生產的行業應用終端(個人移動通信終端除外)企業,給予5G模組、芯片實際采購成本的20%,年度總額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5G產業相關的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
2.具有與5G終端產品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
3.截至項目申報結束之日起前12個月,采購模組、芯片不少于1000個。
4.擁有核心關鍵技術,申請項目須擁有搭載5G模組和芯片的產品生產、銷售證明材料。
5.申請項目的模組及芯片補貼費用與其他財政資金扶持項目不得享受重復資助。
【5G應用標準研制扶持計劃】
(一)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事后資助。對獲公開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審計后確認的費用,分別給予標準制定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資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5G產業相關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2.國際標準須經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第三代合作伙伴計劃(3GPP)、電器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ETSI)批準發布。
3.國家標準須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包括強制性和推薦性國家標準。
4.行業標準須經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并經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和相關規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節能、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名稱應準確、規范、簡潔。測試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可命名為“深圳XXXX測試公共服務平臺組建項目”,產業化事后補助扶持計劃項目可命名為“XXXX產業化項目”。
(三)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四)已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資金落實,有自有資金證明、貸款合同或協議、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等。
(五)項目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六)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七)項目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八)項目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有關責任主體在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發生失信行為的,由市發展改革部門列入本部門專項資金失信行為名單,并按照《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等相關規定進行懲戒。
(九)所有申報項目列入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后,應嚴格按照項目批復或合同要求完成項目建設,按《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新興產業扶持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填報月報信息及提交驗收申請。
注:請申報單位提前在市、區(新區)發展改革部門做好項目備案或核準工作。對于申報產業化事后補助扶持計劃的企業,項目備案建設期和實際申報建設期不一致的,不影響正常申報。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2月9日